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挪用公款帮弟还债
时间:2014-12-30  作者:李赫  新闻来源:  【字号: | |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职务犯罪严打整治行动,近日,一名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还赃款。
    近日,涞源县滨湖新区的会计刘某来到涞源县检察院,交代了其挪用公款的事实。原来,2013年7月至10月间,刘某挪用单位公款60万元用于帮助其弟弟偿还债务。随后,该院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专题一
专题二
专题三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新浪二维码
新浪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1123”工作法:引领打赢“脱薄”攻坚战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11...

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