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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不忿欲报复 诬告不成反被捕
时间:2014-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一男子刘某被打伤后心中不忿,竟在小诊所将自己的伤口割长,意图使对方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我院将涉嫌诬告陷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

  刘某和邓某因雇工关系产生了一些经济纠纷。6月12日,刘某喝酒后找到邓某理论,进而双方发生口角,后邓某用胳膊肘将刘某左眼处撞伤。刘某经咨询他人,知道自己构不成轻伤害,不能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刘某心中不忿,认为不能白白挨打,遂找到小诊所的医生,让医生将自己的伤口割长。然后刘某向公安局报案称自己被邓某打伤,法医根据伤口长度,鉴定刘某的伤情为轻伤。7月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郑某拘留,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我院检察官在审查案卷过程中发现了疑点。一是法医鉴定刘某的伤情为锐器伤,而邓某坚称自己没有使用任何工具打伤刘某,刘某眼部的伤可能是双方撕扯过程中,邓某用胳膊肘撞的。二是刘某说记得邓某当天拿着一把菜刀,但却对其他事情推说喝多了记不清,公安机关也没有查找到相关的作案工具。三是刘某眼部损伤的检查是在私下进行的,没有民警在场,报案时间距双方打架时间也有一定间隔。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刘某的伤究竟是如何造成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于是做出了不捕决定,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来,经过我院和公安机关共同努力,终于查清了刘某被打后心存不忿,使用苦肉计诬告陷害邓某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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