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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2月5日在涞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田 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按照省检察院提出的五检”总体工作布局及市院提出的“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维护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法治涞源、平安涞源建设全院干警上下一心,开拓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县检察院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监督、预防打击、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对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实施预防监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高检会[2017]1号文精神,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县委批准,成立“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预防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预防局,对涞源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进行预防监督、挂牌督办。我院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登记及建账立卡工作,开展预防调查、建立约谈制度与联系机制等,使47776万元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按照扶贫工作安排,我院承担三个贫困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分别为北石佛村、北台村、东辛庄村,我院党组高度重视,部署抽调干警驻村入户,勤恳履职,确保透明公正,群众满意。

——继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大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力度,继续落实《涞源县检察院服务区域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共开展警示教育21次,发放法律资料及宣传品25000份,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94次,有效减少了企业内部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立足检察职能,毫不动摇地坚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今年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383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4761人。依法提起公诉160220人,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不捕22人,不诉19人。注重案件质量,增强依法打击的准确性,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批捕起诉准确率、定性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未成年人涉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去年立案侦查的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涉案人员达20余人,均为青少年,案情复杂。我院未检科提前介入,对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法理和情理的有机统一,呵护了未成年的成长。去年我院未检科一共受理批准逮捕案件6件19人(未成年4件10人),不捕5件8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3人不起诉1件8人,提起公诉3件3人。开展了“反校园欺凌活动”,选派8名检察官在城区8所中小学派驻了辅导员,不定期为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进校园开设法制教育课1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7年,我院未检科被市院表彰为先进单位 

——认真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健全实名举报答复接待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等制度;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投资20万元开通了检察系统远程接访视频设备。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5批次320余人,受理举报线索22件,检察长接待日接访24件60人次,均已书面答复。与市院同步部署开展涉检信访“百日攻坚”,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敏感时期安全稳定任务。

三、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立案查办贪污赂犯罪案件5件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4人。完成市院交办的查处涿州市义和庄乡长某某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承办了高检院指定管辖案件,我院完成了高检院部署的“5.23”张石高速公路车辆爆炸行程数千公里历时近一个月时间,立案查办了内蒙古阿拉善运管局局长,并督促涉案企业履行赔偿2000余万元。我院检察官秉承守土有责、守土负责、敢于担当的检察理念,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的违法犯罪,查处王安镇马家屯村两委班子赵某某5人挪用公款案、金家井乡黄土岭村支部书记徐某某贪污案提起公诉。查处南马庄村张某某贪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受害群众300余名,村民2次到县委县政府上访,每次规模都在百人以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院迅速组织侦查,查实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村民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费86400元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我院及时将贪污款退回乡里,并协助该乡为受害群众补办了养老保险手续,群众拍手称快,从而理顺了群众强烈不满的情绪,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扶贫领域犯罪的决心。

四、全面深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监督。监督公安立案2件2人,答复控告人1件1人;通过审查案卷,向侦查机关书面纠正违法4次,发检察建议2件,促进了量刑公开公正。推进“两法”衔接,构建监督互动平台,与县直29个行政执法单位实现了联网。今年以来,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案件383件。重点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等行为开展法律监督。拓展监督渠道,将监督触角向基层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司法援助所和行政执法机关延伸,为涞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投资30余万元建成了刑事执行电子检务项目,并完成了二级检察室的申报工作。不断加大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与在押人员谈话116人次,接受在押人员申诉5件,发检察建议4件。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定期考察,认真做好社区矫正的监督,切实防止了罪犯脱管漏管。

——扎实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构建对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诉讼过程和执行程序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各类案件45件,建议法院再审1件,督促履职19件;对民事执行监督立案12件,发检察建议32份;受理公益诉讼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8万元。

我院在审查批准逮捕案件中发现,我县某企业一新建项目,违规占用林地45.2亩。民行科干警在审理案卷中,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协调,达成协议,责令其在附近山坡植树造林100亩作为违规占用林地补偿,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致使原本被破坏的植被得以复植,充分保护了生态环境。

五、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心中有责。我院两次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对《十九大报告》和《党章》集中学习,组织参加了市院开展的朗诵比赛、主体党日和文艺汇演,我院推出的演讲节目《不忘初心、筑梦中华》及文艺快板《十九大精神记心间》在全市比赛获得了二等奖。

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树立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活动,强化了干警的忠诚品质、法治信念和职业荣誉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

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运行机制,我院干警分为入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在办案划分上,严格按照《涞源县人民检察院业务职权划分》8号文和《涞源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签批》9号文的规定执行,保证所有入额检察官都到一线办案部门工作,实行入额检察官独立办案,终身负责、错案追究制,未入额检察官不再独立办案。

加强队伍建设。7名入额检察官进行了等级晋升,5名法警在职务序列上全部套改为一级警员,警衔晋升上,3名够条件的法警完成了二级警督晋升的手续,10名未入额检察官转任检察官助理,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检察官助理定级工作司法行政人员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全部退出办案部门。今年我院招录了4名干警充实队伍,接收了一名军转人员,妥善安排了工作岗位。

落实绩效考核。我院按照省市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的文件要求,对全院在编干警的绩效工资进行了先期预发,随着绩效考核工作的推进,我院对各入额检察官的年度办案量进行了核算,制定了《涞源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办法及绩效奖金发放办法》,作为年终绩效发放和优秀评定的依据。

——加大科技强检力度,两房建设全面完成。新建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2017年4月投入使用,极大的改善了办案条件,投资180万元建成了新的案件管理系统及科室办案内网、政法网、电子检务、办案区、主机房、机要室、档案室等配套工程及项目,完成了网络分级保护的安装调试并顺利通过省保密局的测试验收,达到了高检院关于基层院两房建设的标准

各位代表,2017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转隶后人员减少,要重新安排科室以适应改革的需要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是检察队伍专业型人才还比较缺乏。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各位代表,2018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市一系列会议精神及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落实市院“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努力构建“司法审查、检察监督、国家追诉、队伍建设”工作体系。强化四个意识,以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经济强县、旅游城市、美丽涞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2018年主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贯彻十九大精神的主线。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精学总书记的报告原文,谋划2018年的工作,以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狠抓检察业务工作,从各个方面再创新的业绩。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加大服务发展力度加强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坚决打击侵犯企业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的犯罪。充分发挥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刑事申诉检察等职能作用,强化对侦查、审批、行政等公权力的法律监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为协同发展、创新驱动、环境支撑三大主体战略提供检察保障。

三是助推法治环境建设,优化司法办案环境。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努力打造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匹配的法治环境。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正确适用刑事和解、简易程序、量刑建议、附条件不起诉等机制措施,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

四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健全审查追诉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与县监察委员会的办案协作,畅通“法法衔接”渠道,形成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效对接,通过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管辖协调、司法审查、强制措施、提起公诉等办案机制,不断巩固和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五是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密切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高发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最大限度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是发挥检察职能,保持检察监督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通过监督立案、监督撤案、追捕漏犯、追诉漏犯、纠正违法、提起抗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七是接轨法治涞源建设,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加大精准脱贫精准扶贫检察保障力度,从严从重惩治扶贫领域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充分履行法律宣传、案件受理、办案协查、涉企案件诉讼监督、公益性诉讼等职责。持续深化“两法衔接”、“护蕾工程”、社区矫正监督等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是继续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省统管移交工作。转隶工作结束后,省市院要对基层检察院科室配备进行新的调整,协调县编办做好《检察院机构编制实行省级统一管理移交报告》、《台账》和《统计表》。做好案件的结案诉判和线索的归档管理。

九是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监督审议。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案件。进一步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广泛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询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本次会议精神,牢记使命,奋勇争先,忠实履职,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县、旅游城市、美丽涞源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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