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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时间:2019-10-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4年4月,后因文革运动被撤销,1978年8月恢复重建,位于涞源县广昌大街,2017年4月迁入新址,现位于广平大街。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016年9月,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始司法体制改革,目前共有内设机构5个: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和政治处。全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3名。

  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按照省院“五检”总体工作布局和市院“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创新意识,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和公益诉讼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涞源、平安涞源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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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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