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涞源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筑牢食药安全“防火墙” |
时间:2025-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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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河北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涞源县检察院在省、市院的领导下,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01 涞源县院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药品安全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网络营销新业态开展专项调查活动,发现县域内部分网络销售药品的商家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违规销售网络禁售药品、未在主页上公示执业药师信息、在处方药销售首页面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为群众用药、配药带来安全隐患。涞源县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对涉案药店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加强日常监管,对网络销售药品开展进一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县域内网络销售药品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约谈了涉案药店负责人,并对其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置,对网络禁售药品进行了整改下架处理。 02 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交的线索,涞源县院通过走访调研发现有部分饰品店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美瞳”、隐形眼镜护理液,且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店铺无资质,渠道不明晰,产品质量便难以得到保障,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眼部健康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涞源县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向县域内三所中学开展问卷调查,并进行“美瞳”普法宣传。该案的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对隐形眼镜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提升了公众的安全意识,通过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规范市场健康发展,守护“心灵之窗”,全方位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 0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涞源县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聚焦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调查活动,通过实地深入走访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协调相关内设部门采取座谈交流、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在线索提报和辅助办案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发现部分商家存在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散装食品未张贴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标签、乳制品违规贮存等问题,通过办理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力保障了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涞源县院将持续深入贯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结合公益诉讼履职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与地方实际情况找准办案重点,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最大化,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保定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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