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推动案件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
时间:2024-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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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涞源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强化人民监督对案件的全过程监督。“人民监督员依法对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行监督”模式,是检察机关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对案后监督的重要方式,闭合了对案件各个环节的监督,同时有效减少内部监督“盲区”,形成内外监督合力,推动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 此次评查抽取了涞源县院上半年重点案件,涉及捕后不诉、撤回起诉等刑事案件。评查会上,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此次抽查的评查程序、标准、内容及评查结果的运用。随后人民监督员就抽取案件的法律文书、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提出监督意见,并对所评查案件的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逐案填写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意见建议》。 人民监督员邹旭航表示,“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更加全面、深入地认识和了解检察工作,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自信与担当,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体现,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机会近距离地参与和了解检察工作,依法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 今后,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探索建立以人民监督员工作为重点的外部全方位监督体系,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案件质量,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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