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我或许还会新奇于某起刑事案件的作案手段之凶狠,会痛恨每一个犯罪分子,为受害人的遭遇深感惋惜。但静下来细思,每一宗案件的发生,每一次审理的进行,每一次尘埃落定后的感叹,都充斥着情与法的碰撞,犯罪分子终会得到法律的惩罚。公诉人之所以忙碌,正是为了保证法的庄严,保证审判的公平公正,保证受害者与加害人的权利受到保护,同时也是在用庭堂之上的交锋,传递给我们所生存的环境一种正义之声,启示着公众遵纪守法、恪守善良。
部门在处理两名在读大学生盗窃案时,考虑到进行起诉会对其未来造成极大影响,又因其认错态度良好,进行了经济赔偿后也取得了当事人谅解,故在批评教育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那时我真正体会到了检察院的职责是为人民办案,而之所以称为“人民”检察院,正因为他们站在人民的角度思考问题。
电影《第二十条》中说到“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检察官面对的案件不仅是一场法律的较量,更是一次道德与责任的考验,必须在法律与正义之间寻找平衡,同时还要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和挑战。“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体现出的不仅是法律的严谨与理性,更是法律人在办案时的“人情味”。只有坚持法理情相统一,才能真正的维护公平正义。在办公桌上,我翻过一本本厚厚的卷宗,看到一桩桩一件件案子,危险驾驶案、职务侵占案,甚至有尘封十年的故意杀人案重启调查,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在实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法律的普及十分重要。尽管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尚有不足。我所接触到的案子中嫌疑人大部分来自于农村,会有人不懂法律界限,为了一己私仇将对方打残,更有少年儿童对强奸猥亵的未知和性教育的缺失,从而多次受到伤害。因此我们的普法教育任重而道远,要深入实际,让人们真正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经历。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等一些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贯彻,这也将是我一生中的宝贵财富。
少年没有乌托邦,心向远方自明朗。愿我们都能怀揣热情,守卫心中之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