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涞源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答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涞源场景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以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为主线,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确保司法公正“不迟到”、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打折”。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开展涉企案件“回头看”,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走进民营企业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提供法律支持。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依法从严惩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消除有限空间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强化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促进标本兼治、诉源治理功能,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推进四大检察,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40余起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商研判,联合组织开展同堂培训10余次,开展专题研讨5次。
聚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精准办理民事检察相关案件30件。向涞源县人民法院累计发出检察建议14份,支持起诉书12份。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5件。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检察监督,督促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水平。
支持弱势群体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财产权利67.3052万元,其中为11名农民工追讨报酬49.644万元。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高效推动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落地见效。
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7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1件。
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非法狩猎3件,非法采矿2件)
通过办案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公里,保护被污染土壤2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9余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04余吨。
秉持“宽容不纵容”原则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检家长学校”向纵深开展,积极稳妥推进涉未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发挥法治宣教区功能,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心理疏导、家长课堂等活动20余次,为全县多所学校师生和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服务300余人次。
坚持检察为民,立足各项检察职能,持续抓实为民实事。落实刑事案件被害人“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要求,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6件,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化解、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和解等工作,办理各类信访事项136件,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用法治力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把坚持“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开展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
大力推进检察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建成新媒体中心。统筹用好检察文化资源,强力打造党建品牌“小源红”,未检品牌“小源来啦”及公益诉讼品牌“小源·青青”,初步形成品牌矩阵,利用品牌效应扩大检察工作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