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对两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审查情况进行说明。冯韶辉现场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律师的情况反映,从事实、证据、情节、性质、危害程度、认罪认罚等方面,全面剖析案情,充分释法学理,详细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通过讲解和阐述,参与公开听证的各方代表对案件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就两起案件进行认真评议。
听证会后,该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结合公开听证情况,依法对曹某某、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冯韶辉对二人进行了警示教育。曹某某、张某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力争为社会多做贡献。
据了解,今年以来,涞源县院认真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通过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充分听取多方意见,保证了检察办案的公正性。另外,本次听证会特别邀请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作为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扩大听证员范围,增强老百姓及各行各业群众的听证参与度,提高对检察听证工作宣传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更好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