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守司法为民的政治本色
在办理某小区二次供水问题公益诉讼案时,面对开发商推诿、行政机关协调难等问题,我们始终秉持“民生无小事”的理念,通过现场勘查、水质检测、公开听证等方式,最终推动全县供水系统改造。我们深刻体会到,公益诉讼检察官必须把人民立场作为正气的核心,敢于向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亮剑。
(二)破除“就案办案”的思维局限
针对传统民事行政检察“重个案纠错、轻系统治理”的问题,我们建立“个案办理—类案监督—行业整治”工作机制。例如,在办理民事借贷利息监督系列案中,不仅完成了多件类案的纠正,而且就借贷利息案件进行专项整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锤炼敢于监督的法治脊梁
曾有一起养殖场非法占用河道案,某养殖户违法占用河道多年,主管部门属地乡镇多次做工作无果,养殖户存在信访隐患。我们向属地乡镇制发检察建议并全程跟踪,最终通过提前行政诉讼的方式,督促履职,拆除违建违建2000平方米,恢复河道原貌。此案证明,树正气就要有“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胸襟,通过公开法律文书、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评议。